日前,有网友反映,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11月出具的一份死亡证明,系一起瞒报的安全事故死者。本网追踪时获悉,死者为江苏冠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人,在晋中市左权县一处楼盘建设施工时高空坠落死亡,后在住建部门的协助下瞒报至今。为进一步核实事情真实性,本网进行了走访。
据网友反映,其中一名死者名叫叶俊,男,51岁,身份证号321023196904051415,家住江苏省宝应县山阳镇光辉村刘庄组3号,于2020年11月10日死亡后被拉到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。另一名死者名叫张进杰。二人均为江苏冠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人。2020年11月10日下午,江苏冠成公司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,管理人员违章指挥,组织工人高空冒险施工作业,2名人员被要求无证上岗并违章操作电梯,期间发生高空坠亡的安全事故。事故发生后,江苏冠成公司负责人钱登祥在时任左权县住建局长焦耀英的指导下,不按照程序上报事故,而且在左权县医院急诊室医生确认工人死亡的情况下,采取欺骗手段继续瞒报,高价雇佣左权县医院120急救车,将死者向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转移。后钱登祥在焦耀英指点下和死者家属私了,这起安全事故至今瞒报长达一年半。
为核实事情真实性,本网采访了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。副院长李永军表示正在开会,无法接受采访。本网又短信予以核实,然而李永军一直没有回复。本网在走访时,有人称有这么回事情,因为当时拉来时人已经死亡,因此引发聚集和矛盾,当时还报了警。
根据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事故发生单位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,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;对主要负责人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%至100%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|